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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考试柏浪涛刑法攻略因果关系问题求解答
1、如果用“介入因素三标准”来分析:先前行为对结果发生所起的作用大小:放火引起火灾对发生人员伤亡作用很大,这个用生活经验即可判断。
2、首先,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与生活中的因果关系不同,具有客观性。且因果关系一般采取“条件关系”说,即如果没有前者A行为就没有后者B结果,那么A是B的原因。
3、你的推理的大前提应该是 “强奸行为与掉入湖中淹死无因果关系”,两个小前提分别是“苏醒后爬两步不异常”和“爬两步直接导致掉入护理淹死”。
4、按照从重到轻的顺序排列是:抢劫罪、盗窃罪、敲诈勒索罪、诈骗罪。